星期一, 6月 30, 2008

也許

最近長篇大論
我想我挺適合在那一直講一直講的
當律師或是檢察官之類的
應該可以
我想看逼哭證人的模樣
有種勝利的感覺
最近想也許當初知道要做什麼
應該就是那個
當老師我不愛
因為逼哭學生要被告
我在這裡也不用被人講不專業
畢竟當律師穿個律師袍怎麼看都是專業
小時候不把未來當一回事
現在才知道苦
如果有個黑道家族
每天打打殺殺
應該很合
死的早也不用在這裡氣的

我會證明的
這條命沒什麼
但我會用拼命般的努力去做

沒有留言: